德国个人旅游签证
- 产品编号: SJ46
- 优 惠 价: ¥1500
- 门 市 价:
¥1700 - 办理时间:8-10工作日
- 邀 请 函:不需要
- 有 效 期:30天
- 所属领区:沈阳
- 最多停留:依据申请时间天
- 面 试:不需要
- 受理范围:吉黑辽
请注意,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,在处理签证申请的过程中,德国驻华使领馆有可能要求申请者提供清单以外的其他文件。提交所有以下材料,不能作为获发签证的保证,敬请知悉。
个人资料表 (旅行社提供)
两张冲洗近照 3.5 cm x 4.5 cm白底彩色近照(近6个月内)注意 请勿戴眼镜。
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(英文,或者中文附上英文翻译) ,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,签字,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: 任职公司的地址、电话和传真号码; 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; 申请人姓名、职务、收入和工作年限; 行程目的;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;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。
工作单位证明翻译件
营业执照/机构代码/事业单位法人证书(或相似功能材料)复印件(加盖公司公章), 复印件
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(信用卡除外)最近三到六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 如申请人未满18岁或无业,需提供父母或配偶的活期账单复印件。
往返中国的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(旅行社提供)
住宿证明复印件 需包含全程在申根区的住宿, 例如:酒店订单,租房合同等。
行程单复印件 需包含旅行计划
护照原件 因私护照或正式旅行证件,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以上,至少有两页可供使用的空白签证页。证件颁发日期不得超过10年。
护照复印件
户口本复印件 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户口页的复印件。
暂住证复印件 如您的户口所属地不属于该领区,请提供由当地相关部门颁发的暂住证或者出具的暂住证明(如,警察局)。
委托代交签证申请授权书,原件 如果您选择由他人代交您的签证申请,必须提供。
13.医疗保险原件 (旅行社代买 费用另附)
1. 承保区域:如申请短期签证,请购买适用于整个申根区域的境外医疗保险。
2. 保险条款必须涵盖医疗以及活体遣返费用,保额不低于30,000欧元(约合30万人民币)。
3. 承保时间必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行程。
如因您提供的任何用于签证的材料,信息等不准确或互斥造成的签证问题及损失,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。如因我公司人为失误造成的签证问题,我公司将承担签证费、服务费、快递费,及相关签证实际交易金额赔偿,不承担除此之外的其他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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